借一本书给别人看,附赠一支书签。我说,你看到哪了就夹到哪里,这样下次可以再找我。

等他再还给我时,不用翻书签,我一眼就知道他看到哪儿了。

其实我一直很奇怪,为什么有人翻书时总是习惯性的崴一个角,然后把整本书都弄得皱皱巴巴的。一看侧面,翻过的地方还是黑黑的,明显的很。

我这人借书没什么要求,怎么样给你的,怎么样还回来就行了。先前我自己看了一遍,另一个同学也看了一遍,再回来时,书还是很干净的。可现在不是了。有时候看见一些书灰扑扑的在地上,总觉得很心疼,但毕竟不是我的书,掸掸放回去就算了。只是现在这是我的书,却还是没有保护好,有点可惜。

虽然我知道这是很正常的,自己,也不可能做到不留下一点痕迹。我这不能说是爱书,只能说是有点偏执的强迫症罢了。